AIFE 2025亚洲(北京)国际食品博览会
AIFE 2025 Asia (Beijing) International Food EXPO

网站首页 > 新闻中心 > 行业新闻 >

行业新闻

最严《食品安全法》警钟为谁而鸣?

2014-06-06 17:25:33   来源:
42K
核心提示: 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5月1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,部署加快生产性服务业重点和薄弱环节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,讨论通过《中华人民

 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5月1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,部署加快生产性服务业重点和薄弱环节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,讨论通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(修订草案)》。决定建立最严格的监管处罚制度。对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,构成犯罪的,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。加重对地方政府负责人和监管人员的问责。

  坊间已就《食品安全法》的修订讨论多次,一个重要的共识是,《食品安全法》的修订,必须恪守“重典治乱”精神,提高违法成本,让不良商家仔细掂量违法与牟利之间的得失,慑于法律威严而不敢逾越底线。

  当然,徒法不足以自行。从实际来看,修订《食品安全法》只是拉开了规范食品安全的一个序幕。接下来的戏,该怎么唱,如何唱好,仍需决策者的审慎推进。毕竟,无论是严刑,还是宽法,其威严就在于执行,如果没有执行,再完备的法律,也只是一纸空文。

  总结近年来国家相关食品安全的问题来看,监管失败的一个重要原因,就是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条文付诸实施的力度偏小,法治意图难以变成监管实际。比如三聚氰胺等诸多重大食品安全问题,一线监管者的职责基本缺位。而其它层次的监管方,对待问题的态度不是等上一阵,就是拖上一阵。总要等到事态已一发不可收拾,更高层面出面表态,针对源头的规范与管理,才匆忙出手。

  这种滞后的监管,暴露的是一种官僚意识,也是一种潜在的利益牵连。一方面,在经济利益的刺激下,少数食品企业敢于践踏法律条文。另一方面,少数地方政府对食品企业纳税大户依赖性强,GDP情结难以割舍。甚至总要等到出现了重大问题,如三聚氰胺那种不可挽回的事件,才姗姗祭出重拳。

  这也恰恰说明,保障“舌尖上的安全”,加强法律建设,提高违法成本,是一个好的思路。但好思路要收到成效,必须辅助以相应的配套制度改革。

  最严《食品安全法》要想名符其实,不重蹈覆辙,就必须注重细化责任,明确监管者的角色定位以及企业的市场定位。说到底,资本参与市场竞争最重要的目的就是牟利。对食品企业而言,失去保护伞的保障,违法牟利无疑是赔本买卖。换言之,只要在政府监管部门与食品企业之间,最严《食品安全法》掷地有声,形成有效的监督威慑,比如“加重对地方政府负责人和监管人员的问责”,斩断监管部门与食品企业的利益联系,相关食品安全问题爆发的几率必然会大大减低。

  以此而论,最严《食品安全法》的进步意义,不只是给食品企业敲了一记警钟,警示他们遵纪守法,更是为监管者自身敲了一记警钟,警示他们强化监管责任,认真履行职责,提高对食品安全的重视。

 


声明:部分图片、文章来源于网络,仅供行业信息学习交流,并不代表我站观点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如有侵权,请及时与我司联系删除。若属本公司原创,未经允许,禁止转载。详见:免责声明

上一篇:进口食品真的靠谱吗?
下一篇:我国进口食品年增长15%,去年查出二成问题产品

相关栏目
相关新闻